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单位成员分为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副会长单位三个类别,不同类别享受不同权利:
(一) 北京绿色金融协会会员单位权利:
1.出席协会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2.对协会秘书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3.授予“北京绿色金融协会成员单位”证书,可按照统一格式对外授权使用“北京绿色金融协会成员单位”名义;
4.有权以八折优惠价格参与北京绿色金融协会收取活动费用的大型活动;
5.受邀参加北京绿色金融协会主办的免费活动,具体参与人数视活动情况而定。
6.经秘书处审核,符合条件的成员企业有机会在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大型活动期间以优惠价格进行展示或展销;
7.符合条件的优质绿色、低碳产品,经秘书处审核,可申请优先成为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大型活动的官方指定产品或推荐产品;
8.有权申请在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网上发布成员最新动态、融资信息以及其它重要消息;
9.同等条件下优先作为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大型活动的战略合作伙伴;
10.免费定期获赠成员名录、企业黄页、每日手机碳讯、《碳市场期刊》等各类信息服务;
11.有权以八折优惠购买北京绿色金融协会书籍和产业分析或行业研究报告;
12.优先共享协会媒体、专家、技术和客户等资源。
(二)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理事单位权利:
除成员单位享受的12条外,还享有如下权利(同类别权利以最高级别为准):
13.获得协会授予的“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理事单位”证书,可按照统一格式对外授权使用“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理事单位”名义;
14.有权以六折优惠价格参与北京绿色金融协会收取费用的大型活动;
15.受邀参加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定期举办的理事及级别以上的互访活动;
16.可以申请参加北京绿色金融协会与国家部委或地方省市组织的高端活动;
17.符合条件的优质绿色、低碳产品,经秘书处审核,可申请在北京绿色金融协会成员中或大型项目中进行推广;
18.在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网开设理事页面,对单位及其领导人进行宣传推广;
19.同等条件下优先作为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大型活动的合作单位;
20.有机会获得协会内部大量优质项目资源;
21.有权以六折优惠购买北京绿色金融协会书籍和产业分析或行业研究报告;
22.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秘书处审核,可以在协会范围内进行项目融资宣传。
(三)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副会长单位权利:
除理事单位享受的22条外,还享有如下权利(同类别权利以最高级别为准):
23.获得协会授予的“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副会长单位”证书,可按照统一格式对外授权使用“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副会长单位”名义;
24.免费受邀参加北京绿色金融协会与国际、国内机构联合组织的各类高端活动;
25.免费获赠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出版书籍以及其它产业研究报告;
26.优先获得协会内部项目资源,优先参与协会发起的大型项目;
27.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网和杂志对副会长单位及其领导人进行全面报道;
28.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协会组织的重要活动的合作机会;
29.免费获赠北京绿色金融协会书籍和产业分析或行业研究报告;
30.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秘书处审核,优先帮助开展高层公关。